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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的揮發分是指煤在規定條件下隔絕空氣加熱后揮發性有機物質的產率。事實上,煤在該條件下產生的揮發物既包括了煤的有機質熱解氣態產物,還包括煤中水分產生的水蒸氣以及碳酸鹽礦物質分解出的CO2 等。因此,揮發分屬于煤揮發物的一部分,但并不等同于揮發物。此外,揮發分不是煤中的固有物質,而是煤在特定加熱制度下的熱分解產物,所以煤的揮發分稱為揮發分產率更為確切。
揮發分測定方法提要:稱取一定量的空氣干燥煤樣,放在帶蓋的瓷坩堝中,在(900±10)℃下,隔絕空氣加熱7min,以減少的質量占煤樣的質量分數(%),再減去該煤樣水分含量作為煤樣的揮發分。
揮發分測定方法,是個典型的規范性方法,任何試驗條件的改變,都會給測定結果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主要的影響因素包括加熱溫度、加熱時間和加熱速度。其他諸如設備的形式和大小,試驗容器的材料、形狀、大小甚至容器的支架都會影響測定結果。因此,任何一個揮發分測定標準方法,都對這些細節有嚴格的規定,操作者必須完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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